01. 69号州际公路旁
这鬼地方连声鸟叫都听不见。我把烟掐了,下了车,打开手电筒,借着车灯照亮的视野打量面前泥土新翻动过的痕迹。刚下过雨,土地潮湿,踩上去深一脚浅一脚的,令人烦躁。我钻进后备箱把铁锹拿出来:车是租的,铁锹倒不是。租车行老板把我的驾照翻来覆去看了七八次,我怀疑他看出来是假的,正盘算要不要给他后脑勺来一下直接做掉,这时他还给我,只说要再加百分之二十的手续费。我也对他冷笑:什么手续费能到百分之二十?但我没还价。我把钱包塞给他,朝他借角落里那把铁锹,说还车时一起。他问我拿来做什么用,我也挺坦白的:挖坟。
他这次倒是爽快,把铁锹递给我:“你一个人挖坑得挖两三个小时,都够条子找上门了。不用搭把手?”
我嘲笑他没见过世面:“我又没杀人。你知道刚下葬的,转手卖给医学院能卖多少钱?”
实话说我也不知道,更不关心他有没有扩展新业务的打算。我又点了根烟,刚一锹下去就挖到了什么金属制品,震得虎口发麻,大抵是棺材板。还在学校的时候我喜欢看些闲书,说得具体一点,是在教会学校大逆不道,被发现要挨鞭子的那种,其中某本详细描述了针对吸血鬼等邪恶生物的处理方式:四肢折断,十字架放置在胸前,置入铁皮棺材,四周钉入十二颗铜钉;故事里的教士偷懒,只钉了八颗,意即“复活”,放在这里肯定不是个好兆头,于是等到夜晚来临,教区遭遇血洗,无人生还。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因为挨鞭子的那个倒霉蛋就是我本人。之后修女一边为我涂药一边很是和蔼可亲地问我从哪里搞来的这东西,还有没有别人看过?我当然不会把丽莎的名字说出来,虽然她把书塞到我怀里的时候很是自信地说要是被抓到就供认是她干的——我说丽莎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于是我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斗争到底,因此被关了一个星期禁闭,每天晚上都在擦小便池和马桶圈。丽莎连这都想帮我,很难想象有时候我给她冠名的第一个词是讲义气……我说算了,算了!把她锁在了门外。谢天谢地晚上没人出来乱跑,要是被人撞见她和我一起在被罚打扫男厕像什么样子?我说丽莎,行行好,能不能给我一点私人空间?她就在门外笑话我,他妈的。
如果挖坑这活让我来干,我绝不会挖得这么浅。撇开上面那层浮土,暴露在车灯下的千真万确是个铁皮棺材,看得出已经生了锈,有些斑驳的暗红色。我吸了口气,握着铁锹憋足劲用力向下一捅,它应声断裂,豁出碗口那么大的洞。要我说故事里的吸血鬼还是什么东西能从棺材里爬起来大开杀戒,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这教区的神父太抠门,要强迫它安息,却不用不锈钢和混凝土,雨水仅隔一天一夜就能把整副铁皮棺材啃得剩个空架子,倒是便宜了我。等沿着接缝撬开棺盖,看到的就是盈满的积水,同样带着丝丝缕缕的暗红色,很浑浊,水中漂着的杂质不知只是泥沙还是混杂了别的什么,手电照过去也看不到底。我又开始感觉烦躁。我把手电丢到一边,猛抽两口烟,踩灭火星,绕着墓坑(姑且算是吧)走了几圈。现在水里的杂质看起来类似某种纤维,实话说,视觉效果怪恶心的。
我觉得我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我缩在车里,等丽莎半夜十二点从教堂后门溜出来——我说这样等人怪像个仙女教母,她只是笑。当然计划没有那么周密,可能是一点,可能是三点,可能是明天,又或者后天,总之我已经昼夜颠倒地在车里蹲点蹲了两个晚上,连车载音箱都不敢开。等到三点多,后门那里有了动静,我心想她总算搞定一切要出来见我,但透过车窗,见到的只有几个鬼鬼祟祟的高大男人,正抬着口金属棺材。他们穿着黑袍,看不太清神情,动作倒是十分滑稽:戴着手套的手捧着棺材的边缘,身体却尽可能远离,仿佛它正散发着极端的热气,靠近就会被灼伤似的。
我觉得我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我伏在座椅上,保证他们看不到我,透过挡风玻璃继续观望。他们听起来在低声吵架,听不清楚内容,但语气很是激烈。又过了大概十分钟,一辆凯迪拉克灵车开过来。他们上车的时候还在吵;混合着念咒似的平板声音。很快,车门合上,直到灵车转过街角,也没人拉上窗帘。
我觉得我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没什么缘由;我就是知道。
我尽可能隐蔽地驱车跟上,一直观察到他们空着手回来。这次就只剩下沉默了。
又沿着墓坑绕了几圈之后,我总算下定决心——姑且算是。自从第一次杀人之后,我本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事会给我如此分量的心理压力。我是个恶人,又没坏到禽兽那种地步,倒是曾经考虑过身后事,只觉得最多被丢进炼狱里做苦工,等哪位大人心情好,某日突然给我赦免,鉴于我的光辉事迹,说不定一进去就会被重点关照;至于火湖,里面估计塞满了异教徒,没地方让我插足。而对于我或者丽莎可能明天就会暴毙这件事,我一如既往,接受良好,反正她要是死了我也活不久:我们就是这样的关系。但此时此刻,我蹲下来,探进积水里摸索,总觉得好像有什么比死沉重坚硬得多的东西痛击我的胸口。我感觉想吐。可能是因为若隐若显的腐臭味,可能是因为手上滑腻的触感……我摸到一些被泡软了的布料,下方是硬邦邦的环形物体。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脑子不合时宜地:哇。接着我把它捞出来,试图摊平在困惑上面。
我向来相信眼见为实。在上一刻我想,如果我亲眼见到丽莎成了什么吸血鬼,那我就刺破我的手指,往她的獠牙上抹血。她要是活过来,我就宽宏大量地允许她咬我的脖子,最多喝上一升;鉴于没听说过谁能一口气喝掉一升装的大瓶饮料,我认为这肯定足够。我甚至列好之后的计划:我们可以一路北上,从加拿大出境,搭捕鱼船穿越白令海峡,要么回欧洲,要么就在苏联落脚,毕竟在共产主义国家不用担心十字圣物,更不用担心会被神父追杀。但现在摊在我面前的只有一具生命力全无的人体骨骼,透湿的黑袍皱巴巴地挂在上面,领巾染上了模糊的棕色污渍。我又伸手进积水摸索,没摸到头骨,摸到的只有同样毫无生气地搭在我手指上的头巾。
我对着这具人体骨骼发起呆,像个变态杀人狂二十年后重返作案现场。这是伊丽莎白?如果我说是,那我明天就要被送到疯人院度过余生。但我就是知道。她的骨头当然没什么特征,我是说,我以前也从来没见过;但相信我,如果你也有这么个青梅竹马,自从五岁起就没分开过超出七十二个小时,轮流望风并第一时间见证以及遮掩对方做的所有坏事(也有好事),不存在剔除对方后的所谓纯粹的私人回忆,你同样也会像感悟一样得知某些事实。丽莎不是我的某截肋骨,她是我延伸出来的肢体,我当然能知道她身处何处,哪怕她离我而去。我只是感觉困惑和苦恼,毕竟我在那些乱七八糟的纸浆杂志里从来没读到过有什么传说能够让骨头架子重新长出血肉。当然,也有一些恐怖故事里存在活动的骨头架子,但它们毫无自我意识,毕竟本来就没有脑子——我是说,难道我要从零开始做死灵法师?
“丽莎,看看你这次惹的麻烦,”我咬牙切齿地对她说,她没反驳,这让我很不习惯。于是我只得把她裹起来,搬到车后座上去。
02.希尔斯伯勒,汽车旅馆
德克萨斯的风吹得我脸生疼。拿钥匙的时候前台就没正眼看过我,尽管我手里拖着个大号旅行袋,腰间还别着把手枪。我把它搬到床上,拉开条缝,便于丽莎呼吸新鲜空气,还能顺便一起和我看电视。等调了三个频道,我终于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我自己的照片,实话说拍得不怎么像;女主持人给我罗列的罪名大致有上周日在赫南多的圣灵天主教堂礼拜仪式中杀了四个教士,两个教徒,并挟持一位人质,修女伊丽莎白·海德瓦里逃跑(原来罪名是挟持人质,我还以为会是亵渎尸体);这时换上她的照片,还是两个星期前我给她拍的,松绿色的眼睛正直直地望着我。除此之外,她声称警方已经掌握了切实证据,认为之前一件未告破的未成年人奸杀案也与我有关——要是真存在那么个基督耶稣正在看着我,那他一定能作证我他妈的从来都没干过这种事。
现在人质在我旁边的袋子里一动不动。我发誓我要真想挟持人质,只会抓个能喘气的。
我躲去浴室抽了根烟,洗了个澡,还是觉得自己闻起来刚从沼泽里爬出来似的,像寻血者里面那群为了吸血横扫安斯利的摩尔摩。我用旅馆座机给朋友拨电话,刚说一个字,那边就咋咋呼呼地吵嚷起来:“老兄,电视里怎么回事?你有没有看电视,是你干的吗?你现在在哪?海德瓦里在你旁边?明明前几天还好好的,我——”
“闭嘴。”我说。
安东尼奥闭嘴了。
“我需要你帮忙,”我说,“我得去墨西哥。找个朋友来接我。”
“你当我是什么,”他又嚷嚷起来,“黑帮老大?”
“少来,谁不知道你私下里都在干什么勾当。”我嘲笑他,“要不然我明天就得死,你帮不帮?”
“……除非你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否则我不上当。”
我只感觉头痛:“要是我告诉你,老海德瓦里在教堂底下挖了个地下室干一些制造邪恶生物的勾当,我当天一进门就差点被咬破喉咙,拼死拼活才逃出来,现在他们把罪名都推到我头上,再过两个月整个赫南多都会被占领,你信不信?”
“上帝啊。我不信。”
“废话,我也不信。那除了那群人想把我留下之外还有什么好说?我看起来像会无差别犯罪的变态杀人狂吗?”
“实话说有一点。那海德瓦里呢?你带她跑了?”
“她死了。至少目前是这样。”
那边沉默了下来。我没催促他。过了差不多一分多钟他才开口,听起来小心翼翼的:“基尔,我早说过,那女人说不定在骗你。我打听过,千真万确,她叔叔给她找的那个结婚对象是个牙科医生,老婆去世一年多,三十二岁,家里做医疗器械生意。是,她不想结这个婚情有可原——但她为什么要骗你?”
那是上星期的事。丽莎背对着我,一颗一颗地扣她衣服上的扣子。同样是移民后代,我父母当初把我送去教会学校,多半存的是希望我快速融入的念头,尽管现在看来比较像提前给我找好了福利院;但她不需要,她叔叔出身圣心司铎会,在当地很有名望,目前已经做了圣灵天主教堂的管理人一十三年。他们相依为命,亲属关系却又相当紧张,所以我偶尔也觉得做个孤儿没什么不好——开玩笑的。她扣好扣子,回过身来,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好像要把眼睛作为什么武器似的。她说:“我叔叔打算让我和一个六十多岁的老鳏夫结婚。”
我冲她挑起一边眉毛:“老海德瓦里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给自己搞点丑闻?”
“得了吧,就连他手下都默认我是他私生女,”丽莎讥讽地说,“我又还没做过剪发礼,所以有什么所谓?”
“那人是你们的赞助商?”
“你这话还真是大逆不道。”
“又没见你听了就画十字,”我双手合十,把她的手也包在掌心里,“所以你要我怎么做,带你离开这?”
“不是,”她说,“我想让你帮我离开这。”
她走之前轻轻地吻了我一下。我早就过了因为一个吻就脸红心跳的青春期,让我兴奋的也只有离开这个概念。最早我们涉足这个概念时也还是青春期:我们偷了辆车,之后大吵一架,我说想去佛罗里达,她说蠢货你开不了那么远;由此可见这次尝试和逃学差不多。我在日记里写:我认为伊丽莎白丢失了儿时的勇气!句末加上三个感叹号。我们精打细算,乐观地认为等钱花光了还能去餐馆刷盘子,后来发现墨西哥餐厅连要刷的盘子都没有——两码事。第二天我们就因为拿不出驾照被交警拦下来,扭送回家,继续禁闭生活。而上一次我们驱车去海边,这次我拿到驾照,急于证明我可以载着她去更遥远的地方,海的另一端也不是不行。她赤着脚,乐此不疲地踩水,脸被太阳晒得通红,从头到尾都不予置评。直到太阳落山,她来拉我的手:“回去吧?”
我有点恼火:“你想回去哪?”
“别这么看我,基尔伯特,”她说,“我得还清了才行。”
“什么鬼,”我说,“养育之恩?钱债还是感情债?”
她不说话。我不喜欢她沉默的样子,会让我觉得哪怕是一夜之间她就会变成我不熟悉的某个人。我见过她在教堂的工作,虽说目前只有在礼拜日温柔体贴地把来客指引到他们该去的位置,但有时候看她垂下眼睛,我会不由自主地幻想,有朝一日她带着这副神情在厨房煮浓汤,脚边或是臂弯里有个一两岁的面目模糊的小孩与她牵扯不清,嘴里喊着妈咪;这副景象噩梦似的,让我禁不住打寒噤。但我最终也什么都没说,只好问她:“那你想不想喝汽水?”
“说不定她就是找借口想和我私奔,”我这么回答,“不管她想耍什么小花招,现在都已经死得不能再死,千真万确,除非你觉得老海德瓦里的确在研究邪恶生物。我会报答你的,东尼,我保证。”
安东尼奥夸张地叹气。他说:“好吧。”
我挂断电话,把自己扔到床上去。长时间的连续驾驶让我脖子僵硬,腰酸背痛,咯吱咯吱的木板床显然对于缓解这类疲劳毫无助益。我说:“丽莎?”然后房间用寂静来回应我。这一切正确吗?我是说,我明明记得,就是我们从海边回去的那个早晨,老海德瓦里死在了妓女的床上,据说死因还是服用药物过量。我想:真巧,现在没有什么来阻止这一切。在大多数人都为了如何处理这项丑闻焦头烂额的时候,我从沙滩椅上面醒来,头顶只有一把巨大的遮阳伞。丽莎把傻里傻气的卡通墨镜别在我耳朵上,警告我再这样下去会晒伤。然后我们回去,在融洽的气氛中结束旅行,路过快餐店还买了两包挤满黄芥末酱的热狗。当天是礼拜日,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03.拉雷多边检
至少还有十五辆车排在我前面。太阳毒辣,我把车内冷气开到最大档,它比发动机轰鸣得更厉害,导致我一点外面的声音都听不见。这些人都去做什么?美国有这么多迫切要出境的逃犯吗?我都已经在烈日下暴晒一个小时,怀疑车顶的喷漆都要起皮。东尼早上打电话给我,告诉我等出境后沿着路一直开个二十分钟,直到看到一家叫NI MALO NI SANTO的酒吧(“装修够夸张的你一看就知道”),在那里等到晚上,他那个叫何塞的朋友会来找我碰头。我问他这一连串西班牙语是什么意思?他顿了一下,才说是“非神圣也非邪恶“。这回轮到我对着听筒叹气:“这地方干什么的,卖糖果的?”
“不是吧基尔,”他说,“我上哪里去在新拉雷多给你找不卖糖果的地方?”
“我又不是这个意思,”我说,“你那朋友也是干这行的?”
“呃,那倒不是,”他犹豫了一下,“他是做旅游大巴生意的,就每年拉人来过亡灵节。”
“东尼,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由衷地赞美他,“真希望下辈子也是。”
所以一个大巴车司机能带我去哪?参拜阿兹特克金字塔?听说他们喜欢用人的心脏来祭祀,头骨在仪式场上堆得像山一样高,虽说要是有效果的话现在就不可能遍地都是西班牙人,当然,也可能是他们的神明不喜欢,或是我们全知全能的天父技高一筹。我又在想丽莎丢失的头骨——如果真有什么邪恶术法将她再造,她会不会成为类似无头骑士之类的东西?还是说我应当捡个光滑圆润、没有明显破损的头骨把她拼好,那她活过来的时候会不会面目全非?人的灵魂究竟寄宿在头部还是心脏?太好了,在我真正做到什么之前就已经有成百上千的问题摆在我前面。倒是有微不足道的小事来安慰我:丽莎现在闻起来像冬天的苹果,不再散发腐烂的气味,只有最纯粹的死。
我花了点时间才意识到巡警正在砰砰地敲我的车窗。我摇下车窗,嚼着口香糖的巡警摘下墨镜,冲我扬起眉毛。“嗑了?”
“没有,”我说,“我洁身自好,酒都不沾。”
“眼睛怎么这么红?”
“昨天熬了一宿。”
他没理会我的俏皮话:”就你一个人?“
“看也知道。”
“去墨西哥做什么?”
“看金字塔。”
他用一种看精神病人的眼神看着我。我立刻改口:“呃……也想见识一下斗牛。”
他牵着的警犬突然冲着我的车后备箱大叫起来。他向后瞟了一眼,表情立刻就变了:隐隐带着期待。
“后备箱里是什么?”
“就一些生活用品。”
“打开,我们要检查。”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很是不情愿地下了车,顶着能把我晒伤的烈日去给他开后备箱。刚一打开,他就瞪大了眼睛:里面是个镶嵌着十字架的方形银盒。“这是圣髑,就是圣人的遗骨,你现在看到的这个是哈辛塔·玛尔托的,只可惜就剩这么点。”我打开盒子,示意他看里面的几根肋骨,同时向他胡诌,“其实我是个神父,这趟去墨西哥还有个目的是带着这个做巡回演出,但这件事不能张扬,你说对吧?不过近距离看这玩意的机会挺难得的。你要不要摸摸看?说不定还能得到什么祝福。”
他冲我直摆手。
“好吧,”我十分惋惜地说,“要是实在感兴趣的话,你可以等我回来的时候再看一次。”
我给他塞了根烟,与他挥手作别,向墨西哥的方向驶去,让拉雷多离我越来越远。直到看到祝旅途愉快的牌子,我一脚踩下刹车,冲下去打开后备箱,去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迎接我的仍旧是超市里随处可见的纯黑色大号旅行袋,蹭了不少灰尘,看上去像是长途卡车司机会带的随身物品。没什么银盒,自然也没什么圣人的遗骨,只有一副已经完全烘干的人类骨骼。我揉了揉眼睛,面对千真万确的实体,突然感到疲惫,靠在车上点着打火机,打算抽根烟再走。
04.那个房间
我去买爆米花。等我抱着一大桶爆米花连同两杯可乐回来的时候,丽莎还在观摩大幅海报,试图从中挑出一部她觉得能看得下去的。我也抬起头看:不知为何,那些巨幅海报悬挂在近乎四五米高的天花板上,抬到脖子僵硬的地步才能看得清楚。问题是上面的片名和演员表我都看不懂;有几张的文字看起来像苏美尔的楔形文字,另外几张的则是我拼读都做不到的某种拼音文字,还有几张的——那是文字吗?简直就是墨水留下来的污渍。丽莎问我想看哪部?但连海报本身也莫名其妙:只要我试图把注意力放在上面,画面就会变成一些难辨的色块。最后我指着一张红黄相间的海报,赌它是部血浆片,说不定还是西部血浆片:“就这个。”
“两张《活死人》,谢谢。”丽莎转头对着售票员说。听这个名字,果然是部血浆片。
我们顺着标识走到三号放映室门口,却推不开门。丽莎问我:“钥匙呢?”我恍然大悟,从裤兜里摸出钥匙。大厅里除了我们两个和售票员之外没有其他人在,放映室更是连个鬼影都见不到。我们在最中间落座,静等电影开场。
我说:“感觉有点奇怪。”
丽莎说:“什么?”
电影开场了。开头不太像个血浆片:丽莎正在厨房切番茄丁。一分钟之后,她切到了手指。她转向镜头,把手指的截面展示给我看:“我叔叔想让我和一个老吸血鬼结婚。”
我说:“那有什么不好的?”
“是没什么不好的。”她用一种满不在乎的语气说道,继续切她的手指:“他会先把我的头摘下来,之后再和我举行婚礼。这个老吸血鬼还有个贵族头衔,勋爵伯爵之类的,所以场面会比想象更盛大。在经历过我叔叔和蝙蝠的祝福之后,我需要生下一只小吸血鬼,再推着婴儿车带他去晒月光浴。就算他脑子不会很好使,等长大之后也至少会去念个社区学校,随后组建家庭,偶尔回来也只会和他父亲一起说些我听不懂的语言。等到了晚年,我是说我的晚年,老吸血鬼搀扶着我在街上散步,突然告诉我,我们的孩子前一天没有忍住天性,在市政厅大开杀戒。为什么我没在报纸上读到相关的报道?因为报社也被一锅端了,我亲爱的。然后我总算忍无可忍,一拳揍上他的左脸,把他的头打爆,像这个番茄似的。”
她把一只番茄砸在我脸上。我的头发开始淅淅沥沥地向下滴番茄汁。我理解不了我为什么没有发火;我抹了把脸,问她:“那他为什么没把你也变成吸血鬼?”
丽莎用她美丽的眼睛斜睨着我:“因为我还活着。”
我说:“好的。”
我离开这里,用钥匙打开另一扇门。丽莎听见动静,头也不回地和我打招呼:“下班了?”她在围裙上抹了把手,按下榨汁机的开关。我嗅到牛排的香味,抽油烟机卖力地轰隆作响。丽莎抬高声音,穿透噪音形成的磁场向我喊道:“茜茜在院子里玩,她从中午就开始念叨你怎么还不回来。去抱抱她!”于是我顺着她的声音,看向客厅的玻璃拉门,夕阳正好斜照下来:家里养的金毛寻回犬被蒙上一圈五颜六色的泛金光晕,比起我们的女儿,看上去更像什么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而我们的女儿,坐在草地上,睁大眼睛看着我。她跌跌撞撞地跑过来,抱住我的大腿,用尖细的声音叫我爸爸。在我们身后,丽莎正把盘子摆在餐桌上,柔声叫她洗手吃饭;她把头扭到一边,坚定地拒绝道:“不。”
“听话,”丽莎耐心地哄她,“今天沙拉里有你爱吃的圣女果。”
她说:“不。”
“好好吃饭的话,晚上可以让你多看半小时动画。”
她说:“不。”
“你想要别的奖励也可以。”
她说:“不。”
我忍无可忍——因为一些似曾相识的恐惧。我一把扯开拉门,扑到草坪上,去抓除草机的把手。狗来咬我的裤脚,被同样咆哮着的除草机卷进去,搅碎的血肉飞溅到我脸上。我回过身,驾驶着这辆凶恶的小型猛兽冲进房间,命令它吞噬我们的小怪物;尽管她的尖牙在除草机的外壳上留下了一厘米见方的洞眼。伊丽莎白吓傻了,站在饭桌旁,一动都不动,好像反应神经断裂似的。我想:这是谁啊?我挥舞着嚎叫的钢筋铁骨,连同饭桌一起,把她也绞成无可名状的一摊深褐色肉馅。如果我再年轻个十岁,我会把它塞进面包胚里,挤些沙拉酱,倒是没有变态到把它也吃下去。我站在一片支离破碎中发呆,怎么也想不清楚自己熟识的那个丽莎去了哪里。之后我想,我得行动起来,我不能呆在这里。我迈开腿,脚踩着黏糊糊的鲜血和肉末,打开家门。
丽莎说:“想什么呢?”
她把杯子贴在我手臂上,冰得我一激灵。等到我再次抬头去看屏幕,正看到婚纱上溅得满是鲜血和某些可疑的黄白色痕迹的丽莎拉着我的手,扯着我向前奔跑。她放声大笑着,听起来倒像是八岁把我按在地上狠揍时一样开心。我回头去看所谓的婚礼现场:布景塌了,被砸在下面的人,或是某种节肢动物,四肢还在以非常诡异的角度挣扎。鲜花七零八落,神父也不见踪影,但被装点的十字架旁倒是没有任何生物胆敢靠近。她把碍事的裙摆撕掉一截,丢在旁边,拉着我的手汗津津的,也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恐慌。有一些直立行走的东西在追逐我们,随后它们停下来,拦腰断成两截,成为几处不太美观的喷泉。
我大声问她:“除草机呢?”
她扯着嗓子回复我:“电线扯坏了!”
我感觉心情极为舒畅。我说:“那够好了。就这样!”
屏幕暗下来:开始滚动演职员表。我们越过五排座椅,向出口的方向走过去。这次我记得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但在推开门前,我的手擅自停了下来。我转头对丽莎说:“我宁愿你变成这样。”
丽莎挑起眉毛:“哪样?”
我说:“最后那样。不然我宁可死。”
她又笑起来:“好像我就要听你的一样。”
她变戏法似的将一瓶番茄酱对准我,活像手里拿的是一支彩带筒。砰地一声;粘稠的红色流体从我眼前滑下来。我抹掉这些B级片里才会出现的假冒血浆,只是想着:没错,我想要的就是这个。
05.新拉雷多,NI MALO NI SANTO
大家好!如果有人会为我鼓掌的话——这主要怪罪于没有人在看我,不然一定会有人为我鼓掌的。现在我想描述一下那篇教会我如何对付吸血鬼的小说的结局:最后一位幸存者躲在教堂里,拼命祈祷自己不要被找到。之后他灵机一动,想到钟塔。他拼命爬上去,在空中踩坏了摇摇欲坠的木梯,这下就算活下来也下不去了;但他来不及关心这个。他渴求奇迹发生,于是用锤子敲击铜钟七次。接着他开始等待:他认定圣灵显现一定会有迹象,因而他屏息静气,企图不放过任何细节。最终他在天上发现七颗星星,认为自己得到了启示,很快就会得救——当然没有。几乎就在这一瞬间,复活的吸血鬼不知从何处扑上来,咬开了他的喉管。时隔半月,他已经腐坏的尸体混在其他所有尸体中间,被异乡人驾驶着马车拉到郊外埋葬。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也是个在我未曾谋面的故乡生活过的某个有糟糕幽默感的同胞:在德语里,我们称呼大熊座为大马车。顺便一提,结尾还暗示这一切仍旧与数字有关:他敲了七下钟,但钟锤摇晃,发出的声音是十四下。
现在我大概也要等到我的结局了。我趴在房梁上,希冀能通过从门缝里透过来的光确认现在离天亮还有多久。在这期间,我反复想过数次,要不要就这样跳下去,抄起随便什么东西和他们斗争到底,虽然最多也就能撑个五分钟。我不怕死,不如说这样死去反而比较接近我为自己寻找的最好归宿,但我不想变成和它们一样的东西;倒也不是其他什么光荣的理由。只是上一刻还在和它们对抗,下一刻就被同化,听起来像临阵倒戈,我非常讨厌这点(好吧,可能会失去我这张帅脸也是原因之一)。我现在还剩两发子弹,不知道临时给它们念诵祷词会不会起到额外效果。
丽莎此刻混迹在它们之间。迪斯科球还在疯狂旋转,从这些诡异的红绿光线里辨认脸庞实在是非常困难。好吧,是我的错;这件事说来话长。在踏入这家左边画着天使右边画着恶魔的老土酒吧之后,我借吧台的电话打给东尼,问他我的接应在哪里?他在那边用西班牙语絮叨一会,很是严肃地告诉我:“哥们,何塞说他明天早上才能到。他的大巴抛锚了。”
我说:“操。”
这下我要在这里过夜了。为了避免看场子的合起伙来把我打一顿丢出去,我点了杯最便宜的饮料,喝起来和白水没什么两样。我把装着丽莎的旅行袋放在脚边,一边磨磨蹭蹭地小口抿酒一边四处张望,被灯光晃得眼睛疼。台上正有人大跳艳舞,但我没什么观看的兴致。当日顾客不多,酒保看起来同样百无聊赖,趴在吧台上和我大眼瞪小眼。他用很难听懂的英语问我:“你就真不打算再点一杯什么?”
我说:“我拒绝的话会被你揍一顿吗?”
他说:“那倒不会,只会被我瞧不起。”
“这听起来倒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说,“你听没听说过何塞?做大巴车生意的。”
“在我们这里十个人里得有五个叫何塞,”他说,“全名是什么?”
“太长了,谁记得住。那你叫什么?”
他这次不说话了,眼光挑剔地把我从头到脚打量过一遍,盯着我脚边的旅行袋若有所思。他把装着深红色调味酒的酒杯推给我,没说这杯免费或是需要我支付什么特别的代价,随即越过吧台,向门口走去。我端起酒杯,凑在鼻子底下嗅了嗅,感觉鼻腔里充斥着的是水分把地板泡烂的霉味。吵嚷的流行乐包裹着我,连同根本分辨不出调子原貌的吉他曲,但穿越这些擅长变形的墙壁,我好像还能听到他在对什么人说话,嗓音沙哑,嘶嘶作响,像一条蛇。他说:“今天就到这吧。我算了算,应该够本。”
我从椅子上弹起来。大门猛地关合,而我的后背结结实实撞在吧台上,与闷响同时传来的是碎裂的声音,也不知道来源是木头还是我的骨头。我被撞得眼冒金星,伸手去摸枪,没摸到,只觉得什么腥臭的液体喷了我一脸。有排獠牙在我面前猛地放大,我一弯腰,它扑了个空,但隔着酒吧椅,我只看见有具缺了半个脑袋的尸体在地板上鲜血横流,剩下的一只眼睛死死盯着我。接着它的手僵硬地抬高,像滑稽剧里的木偶,獠牙的主人则再次张开血盆大口,看起来不让我也丢掉半个脑袋不会罢休。在它又一次扑过来的时候——我摸到了旅行袋的带子——我用尽力气把它抡起来,结结实实砸在这鬼东西脸上。它好像被砸懵了,我也一样:这袋子够不结实的,拉链扯坏了,丽莎(的骨头)噼里啪啦掉了一地。我不合时宜地想:这算不算我们并肩作战?我被自己的念头逗笑,然后下一秒就笑不出来了。我眼睁睁看着之前那具尸体从地板上坐起来,接着看到伊莎的骨头上生长出一层白膜、血肉组织、表皮、毛发,以及其他的一些东西……除了她的头。她做出一个类似四下张望的动作,接着发现目标,轻轻松松摘下活尸仅剩的半个头——它又沉重地砸在了地板上——头颅种在脖颈断面的瞬间,我见到了烧成灰也能辨认出来的熟悉的半张脸。她现在有半张脸了。
这副景象奇迹般地在我梦里出现过。这是我的愿望吗?
她张开鲜红的半张裂口。她说:“”
在听到她说出什么之前,我就夺路而逃。直觉告诉我最好不要从她口中听到我的名字;我穿过打得火热的一片狼籍(比球赛现场激烈一点),差点被某根大腿绊倒,连滚带爬地冲向酒吧后门,对准挡路的脑袋连开两枪——它因为子弹的冲击力向后退了两步,只看脖子上的部位,像个流着糖浆的甜甜圈在烤箱里膨胀:这指的是它爆开的空洞愈合的速度。不得已,我只好再开两枪,趁它短暂动弹不得的时机钻进门后,勉强在指甲戳瞎我的眼睛之前关门上锁。门后的空间看起来是个储藏室,堆放着码好的风干人体部位(还蒙着防水布)、罐装饮料(可疑的暗红色!)和一个品味显得十分糟糕的小型喷泉装置……无论看到什么我都不会再觉得惊讶了。身后砸门的声音听起来让人心惊胆战,显然把命赌在一扇破门上不是什么好选择。我一枪打断通风口格栅的门闩,忍着本能的呕吐冲动,踩在大腿、躯干以及巨人的肩膀上,钻进这个可能建成起就没打扫过的狭窄通道,然后就吸入一大口陈旧的灰尘,差点把肺也咳出来。
我和那个徒劳的幸存者一样愚蠢:通风管道的尽头是堵死的。因此我现在只能透过酒吧正上方的另一个通风口,观看一场持续数个小时的现实版血浆片,偶尔还有血混着脑浆一喷三尺高,溅到我身上,给我带来一些微不足道的参与感。我还在试图寻找丽莎在哪里:然后我看到她了。她顶着完整到让人不寒而栗的头,浑身鲜红,从储藏室走出来,正在四下张望。
“基尔伯特,”她说,“出来见我。”
这是我的愿望吗?最后一次看到她向我挥手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像在州际公路上被反复碾压的雪片。事到如今我还是保留着能和她去世界上任何地方的盲信,但她是不是有别的选择?说不定是反复无常的矛盾仍然占据她:她走入教堂,在工作的间隙,与她的叔叔面对面,下定决心,说:我愿意——或者,她走入教堂,什么都不说,但仍旧被察觉,因此死于非命——或者,她只是简单地宣布:我不再与海德瓦里这个姓氏有任何关系了,我要离开这里——要我说:她只是目睹了吸血鬼的狂欢现场,在试图逃跑时不小心被捉住,成为一具露骨的牺牲品,但我们还有机会杀出重围,只要我还活着,并弄懂一切——这是我的愿望吗?
“基尔伯特,”她说。
四周可疑地安静下来,但我突然听到一些熟悉的噪音:好像是发动机的轰鸣。我浑身一震,向门边望去,发觉门缝透进来的光线已经变成了橙黄色,是黎明的迹象。那些东西显然也发觉了,三三两两退出我的视野范围之外,只能听得见扑簌簌的骚动。但丽莎站着没动;在她周围涂抹着一片狼藉,任谁看了都会把她当成杀人狂当场逮捕。我忍不住去想这些断肢里有多少是她的杰作,毕竟她的样子简直是上一刻刚从血池里爬出来。门外同样也一阵骚动。我听到有人响亮地骂了句今天怎么他妈的这么早歇业,接着就是砰砰砰的砸门声。
“基尔伯特·贝什米特?”门外的人高喊,“在里面吗!你朋友要我过来接你!”
我屏住呼吸。我只要同样喊上一句:把门砸开!
“基尔伯特。”伊丽莎白说。她抬起头来。隔着铁栅,我和她四目相对,看到迪斯科球在她脸上投下乱七八糟的光影,然后是透进来的光线在她的右脸转瞬间灼烧出漆黑的小洞。
“基尔伯特。”她说。她的神情好像我下一刻就要和她结婚似的:然后我成了被摘下脑袋的那个人。我失去重心,被她搀扶着,摇摇晃晃站在台上,听神父用唱歌般的语气问我愿不愿意。我坐在扶手椅里,看她给番茄榨汁。我七八十岁的时候,踉踉跄跄地举着拐杖走过街角,听见她说:你快死了,你是想要平静的生活,还是继续玩你的杀人游戏?
“基尔伯特。”她说。
“别喊了!”我也大声喊道,“够了,我这就来不行吗!”
我快速地检查了自己身上仅剩的东西:枪,还有两根烟的烟盒,车钥匙,以及我自己。用光了最后两颗子弹,我背对着黎明,向伊丽莎白跳了过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