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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崩

  你一定想不到,我现在还活着站在这里,脸色也并不如一个行将就木之人一样苍白如纸,说话声更不像一个进入垂暮之年的老头子——当然我并不老,可是在你心里我就该如此。我该未老先衰。我应该头发斑白如同夹杂着讨厌石块的陈雪,我应该眼神干涸像宾夕法尼亚州废弃的人造湖,我应该声音沙哑酷似被下了死亡判决书的老式留声机。可这些都并未发生。我的头发是你熟悉的金棕色,我镜片后天蓝色的眼睛你再熟悉不过,我的腿脚灵便声音铿锵有力。我与当年那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没什么区别,顺便说,二十多年过去,我还自称HERO呢。所以说,“为什么你呆在那里,就像一个没写地址的信封?”

  听啊,我还活着。我的肋骨下面是跳动的心脏,它快冲出我的胸腔。我在大学里修讽刺文学的时候曾听老师讲过,对待你的敌人,最好的方法便是告诉他你还活着,并且无比幸福健康。这句话就是陈词滥调相当妥贴的代名词,我甚至想对他比一个中指再骂一句蠢货,但如今看来,用一下这招倒也不错。我已经可以看见你身后跳跃的举着镰刀的死神。嘿,那个穿着黑色袍子的怪家伙,不来喝一杯吗?我这里有上好的杜松子酒,HERO一家,仅此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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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刚大学毕业,离开了宾夕法尼亚的那个好城市,发现自己没什么好干的,我父亲倒没有管我,也没有催我赶快回家什么的。这正好中了我的下怀,大学四年我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也没干过,这他妈太可悲了,我是说,当然,整个美利坚合众国多少人呢,要是每个人都能干出点惊天动地的事儿那美国会变成什么样儿啊,不过我不一样,我是HERO嘛。总要有人天生是干某些事的。有人杀人,有人被杀;有人天赋异禀,有人生而平庸;有人被高塔托举,有人托举高塔。所以总要有人出生就是为了成为英雄,那个人自然就是我。这根本无从辩驳。

  我在二十三岁生日的那天混上了开往英国利物浦的船,成为了一名货真价实的偷渡客。

  这要是让我父亲知道鼻子非要被气歪不可,他肯定会用柳条狠抽我一顿,我明明有足够的钱想去哪儿都没问题,拿一张英国的签证又不是什么难事,干嘛一定要去当什么偷渡客?目的地还是连十英镑的钞票都是稀有物种的利物浦!黄金从码头流进那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却只是打了个转儿就离开了。金山无人去捡,金砂无人去淘,它们像是混合了阿刻戎的河水,或是被撒上了彼得潘的飞行魔粉,总之是离开了,头也不回地。我藏在货舱的底层,本来想给船底凿个窟窿,然后被其他偷渡客发现了,他们抓住我狠揍一顿,有人还想把我凿开的地方砸出一个真正的大洞,好把我塞进那个洞扔下去。但是我跑开了。没人能抓得住我,我赌咒,没有人。我将向他们告别。

  我很快就弄清楚了这艘船的详细情况,实际上我根本就不用非要待在那个满是臭味的地方,你站在甲板上,你对自己说你没钱买票,也没人检查你究竟有没有船票,更没人检查你有没有护照。谁都不知道我的口袋里塞着足够买好几张船票的钱。头等舱里都是表情高傲的先生太太们,听说他们还在船上开着舞会,这下我总算知道每天晚上让人睡不着觉的撞击声是哪儿来的了,这之前我还一直以为是谁按着自己仇人的脑袋往甲板上撞哩。而船上的其他人也显得十足的光鲜亮丽。我自认为虽然之前一直在货舱里待着不过也并不显得格格不入,于是正大光明地站在他们之中;而我很快就发现他们也是如此无趣,像极了没有一颗心的稻草人,可稻草人还可以吓走飞鸟,吓不走也可以为它们提供栖息地。

  而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响应了摩洛斯的号召,得到了埃庇米修斯妻子的馈赠;而我又将它打开了。我遇见了一个疯子,一个十足的疯子——亚瑟·柯克兰。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安静地站在甲板栏杆边缘,既没有和任何人交谈也不想引起任何人注意一样地站在那里,始终盯着海平面不发一语。我原本只是觉得太无聊了而已,和所谓贵妇谈话简直可以让人睡着,于是我早早脱身去环顾四周,然后恰巧发现了他诡异的气场罢了。我走过去,而于此同时他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似的侧过脸,一双祖母绿的眼睛像死去的有机玻璃那样看着我。说实在的我讨厌这个总能在我父亲三天一换的情妇脖子上挂着的项链吊坠上看到的颜色,于是我没再向前。

  “哇哦,伙计。”我夸张地大声说,当然这声音在吵闹的甲板上根本不算什么,“你不觉得寂寞吗?”

  话一出口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仔细一想这其实是地下酒吧里漂亮的妓女经常说的话,她们的指甲和嘴唇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鲜红色,也有与众不同的使用莹绿色或者灰蓝色的指甲油,不过谁在乎呢。她们喜欢味道呛鼻的劣质香水,或许这可以让人脑子晕头转向然后付更多的钱,而我对她们反感得不得了,不过地下酒吧没有她们才怪。要是在拉斯维加斯……我给她们朗诵,“我们能做些其他什么,因为我们并不相爱?”我大学里修的是文学。她们觉得兴趣索然,或许我应该去间同性恋酒吧,她们说,而我懒得反驳。她们听不下去我的话,比如,“我从未听过你们灵魂的脚步。”我主修诗歌。

  我的好伙计,他轻轻眯起眼睛好像为了把我看得更清楚一样,不过那也无所谓,他或许有些近视但是不肯戴眼镜,谁管他呢,不是吗。“我的好伙计。”话语这东西的麻烦之处就在与你必须要说出来,对方听到的和你心里想的说不定还差很远。“你站在那儿干什么?不如我们来随便聊一聊?”我这样发出邀请,而他审视的目光从我的眼镜一路滑到便宜的夹克衫和牛仔裤,我没觉得哪儿不自在,五美元的衣服我穿得舒服极了,绝对比那些人束手束脚的西装要舒服,要说不自在,只有夹克衫里面还没干透的衬衫不自在。而他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时间长了我甚至都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哑巴。他终于张开嘴之后的声音不知为什么让我想起了我经常光顾的那家酒吧里的电子配乐,或者是碰撞的金属。不,纠正,是重金属风格。

  “这艘船会沉。”他这么说,“会被炸弹炸沉。”

  我莫名感觉到一阵战栗。从头到脚,从心脏到指尖,尽管我的神经可没那么纤细,它们经常会忽略一些微不足道的信号,比如细小的疼痛感,但是这次我可是确确实实地感受到了,这不是件值得欢欣鼓舞的事。我推推自己的眼镜以便把他看得更清楚点儿,他的神情比我家东面那座教堂里快要去见上帝了的神父更庄严肃穆,完全不像在开玩笑,更不像是随口的恐吓,不过说不定是脑子的某个分区出毛病了,这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比如那个庄严肃穆的神父会对我说,上帝其实是个黑人,那真是滑稽得过分。我偶尔路过,那家伙就会用灰蓝色的眼睛直直盯着我。

  “哦,”我回答,“你最好重复一遍?”

  亚麻金这个词读起来似乎挺高贵,但是现在我只注意到那似乎挺高贵的头发乱得像稻草,和他身上穿的光滑妥帖没有褶皱一副绅士派头的衣服简直走了两个极端似的。于是他照做了,他略微挑起下巴,用毋庸置疑的口气重复道,这艘船会沉。

  “会被炸弹炸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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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匆匆地向反方向走去,企图离他越远越好,一路上还碰到了几位女士,打断了她们关于近日来几款名牌香水的小型会议,并成功地在她们来得及开口之前就夺路而逃,消失甲板穿越海洋的那一边去。最后也同样在栏杆边缘站定,从烟盒里抽出根烟,刚想把它点燃,不远处的一位侍应生就过来警告我说这里禁止吸烟。说实在的,这里是在甲板上,四处空旷只剩下海水,抬起头就能看见靛蓝色的天,天气晴好还能飞过几只海鸟,烟雾一蹿出去就瞬间消失,我根本找不到半点禁烟的理由,但我依旧把那盒廉价卷烟塞给了他,就当成我把埃庇米修斯妻子的礼物又转送出去了。

  我并不能保证这是否有用。也许我需要冷静一下,然而那张稻草下面的脸就像塔耳塔洛斯,而我仿照着赫西俄德,在牛皮纸卷上面写下:他从卡俄斯的胸膛中诞生了,又被人烙印在了铁柱上,从此以后一如既往地闪闪发亮,古往今来要是有人踏上这条路途,就必须要抬起头来瞻仰。我以前我发现我在兴奋。虽然兴奋这种东西不可名状,而那只是个无法与人交流的疯子在说出自身臆想,但假若你在伊利湖中行走,突然发现了前方出现了摩洛希亚的路标,四周不是盐滩就是石炭酸灌木,你也会感到兴奋。我上大学之前在宾夕法尼亚开车兜风,路过新安特里姆的旧址,还在那里买了根棒棒糖,想起美国就是这样,新约,新泽西,新安特里姆,新德里也应该是我们的,虽然没人想要;我要是再叫之前认识的那个主修诗歌的波士顿哥们新爱尔兰人,他就要冲我怒吼起来。

  于是我向那个侍应生又要了杯水,他的目光从我的烟盒上打转,过一会儿又飘到我的夹克衫上,噢我觉得他已经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开始怀疑了,于是在他身后推了他一把,向他强调我要一杯加可乐的柠檬水。他去了,片刻之后又回来,告诉我只有柠檬片,然后把手里的玻璃杯递给我,我接过它的时候通过水面的波澜起伏才意识到,哇哦,原来我患上了帕金森,已经没有几日可活,那人世间也就再也没有值得注意的事。我对他说,你知道吗,你的船上混上了鬼魂。他对鬼魂一事嗤之以鼻,也就没注意到我说的是他的船。我问他航行海上多日,有没有听说过海妖的传说:那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确有其事。然后我指指脚下的甲板,说我们现在乘坐的这艘船也要沉没了,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绝没有说谎。

  他说:“先生,能出示一下您的船票吗?”

  “我也是听人说的。”我说,“船票我放在隔间里了,我现在就去取。”

  我当然没能去取。我再一次穿过人群的时候双手都卡上了绳索,下一次等我重见天日我就要把他们告上法庭,宣称他们滥用私刑,且因他们抓不住我,也没办法给我安上任何一项罪名。人总要穿过人群,可人群也与人群不同,比起在衣衫破烂挂着食物残渣的流浪汉之中左冲右突,我更宁愿呛死在舞厅那群身材火辣面容姣好的女人们的香水与前胸里。我说不上后不后悔,只是觉得有趣,甩掉那个侍应生之后我去找甲板下的攀爬梯,无果,倒是又看见了那些女人们,所以打定主意做个恶作剧。做人应当政治正确。于是我跑向那块四方形的管道口,同时大声呼喊,不好了,船要沉了——

  结果在我这么胡说八道的时候,船确实在倾斜。那些家伙们比我的反应还快,转眼之间我就看着裙子与裙子,假发与假发,蝴蝶结与蝴蝶结,缎带与缎带,互相纠缠在了一起,接着就有人奔跑着送来剪刀,脚下一滑仰面摔倒了,剪刀就被他压在了身下,血腥味也与海腥味纠缠在一起了。我想起家里我书架上的那几本爱伦坡,感觉自己大展身手的时刻终于到来,假若我把它包装成一次发生在孤岛上的甲板疑案,从此就能声名鹊起,虽然很难和我父亲解释我为什么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不过这并不总要。受人爱戴之人永远会避过眼前的污点与危机。就在我为我的智谋感到庆幸的时候,我又看见一位绅士,蓄着一层薄薄的胡须,小跑过来,揽过自己那位舞伴,右手臂上还有一个正在流血的伤口。哦不。他看起来真眼熟。

  既视感的法语叫做Déjàvu。我可以装模作样地再说一次,Déjàvu。我只知道这个单词而已。我父亲站在那里,和他最新的那位情妇说着话,全然不顾自己还在流血,好像他早就失去了痛觉,而我在另一边像个傻子一样盯着他们,同时还在思考我到底即将拥有一个头发与眼睛到底是什么颜色的后妈。然后我突然想起,船即将沉没,日后有人再提起我,就会说这个人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沉寂如海。虽然我并不知道船究竟为何下沉,但是我知道那个有着稻草头发,说话鼻音沉重,无论是从感冒的意义还是从脑子的意义上都病得不轻的家伙的预言应验了。我现在应该去找他,然后向他虚心讨教。可说不清船究竟什么时候才会沉没。我抬起头望向远方的陆地,觉得利物浦已经近在咫尺,船很快就得以靠岸,然后截断从四面八方流入的黄金。就在这个时候,我被人拽了下去,双手卡上绳索,这时候我才想起他们还在追我,要把我顺着船底凿出的大洞塞进海里去。现在我是普罗米修斯了。

  我只得对他们喊:“嘿,停下来!海水进来,你们就全完了!”

  没人理我。他们这个时候倒开始狂欢了。当然我也不能等到海水灌满船舱把我淹没,于是我只能扯着绳梯,试图找个地方磨破那该死的尼龙绳。然而这个时候我就看见有人踩着梯子下来了,在昏暗的货物舱内我看不清他的脸,也只有头发的颜色还算得上可以辨认。我跟你说了,我在这个地方就遇见了这个家伙,亚瑟·柯克兰,虽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叫亚瑟柯克兰。他手里还拿着那包我塞给侍应生的烟。然后我就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我们大概也确实全都完了。我看着他向我走过来,说了声抱歉,然后从我的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在这同时那包烟又回到了我自己的口袋。

  “哦……我也不是想给你。”他说,听起来还有那么点特工电影里主角的风趣,“不过这一包玛丽简,比起别人,你还是自己留着比较好。”

  我问他:“你是条子吗?”

  “不是,”他轻描淡写地说,“只是个船长。你现在玩的这种走私的小把戏,是我前几个世纪就玩过的了。”

  我冲他吹了声口哨,突然发觉他递给我打火机的那只手触感好像有些不对。我低头看过去。那是金属。泛着金属光泽的淡青色的手骨,或者泛着手骨光泽的淡青色金属,上一次我看到这种光景,还是在加勒比海盗里,可如果事到如今我问他是否是海盗,那实在是太逊了。船下沉得更加厉害,紧接着海水就汹涌地漫了上来,不过暂时也无法溶解我衬衫里浸透的可卡因。我跟着他在颠簸的风浪中爬上夹板,之前目睹到的近在咫尺的陆地也已经消失。然后我突然想,这大概也可以载入史册。我砸了一艘船,紧接着载入了史册。这世界也要一同进入黄昏了。弗罗斯特在黄昏做出选择,紧接着他死去,尸体也进入坟墓,再接着,也只剩下名字,如今被印在了钞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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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便说,二十多年过去,我还自称HERO呢。我爬上桅杆的时候,偶尔像一面旗帜一样挂在上面,整条气流都在一同左摇右晃。我并没有进入垂暮,相反迎接了朝阳,无论走在哪里都绝对不会被怀疑究竟是否应当存在于人世上。我确实做了几件惊天动地的事,虽然翻开第二天的头版,毫无我的容身之地,角落里才有寥寥几行某人受审的好消息。可是如果这种事放在亚瑟那边,就完全地另当别论了,假若我和别人说起他,就必然要说他只是普通的行走于大海之上的海妖,结果抢了我的货物,还露出了獠牙。

  不过现在我仍然也感到心满意足。灌输在血管里的是饱蘸了氧气的新鲜血液,并非他那种泛着绿光的黑血。现如今我与他沉没的船加上漂亮的玛丽简一同航行,需要担心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触到礁石。然而这不代表我没有疑问,不过换言之,也已经没有人能搞得懂,我究竟还算不算得上是活着本身。反正我觉得我还活着。所以来喝一杯杜松子酒,我从他的船舱中发现,麦子都已经腐烂——看啊,我也只是站着而已。

  真稀奇。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