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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神信使

01.

  从什么时候人会觉得自己活不下去?太他妈的多了,纯粹看个人的承受能力怎样,因为被甩了就在金门大桥上纵身跃下的蠢蛋并不在少数。我认识一个人,他被相爱八年多的女朋友甩了,然后又丢了干了大概五年的工作连封推荐信都没拿到,借酒消愁被老板很敲了一笔,去汽车旅馆召妓被偷得连内裤都没剩下,在十二月份冰冷潮湿的空气里后半夜两点步行三英里回了家,在门口才想起自己连钥匙都没了,邻居前天刚搬走。

  哦,我杜撰的。不过这样的人,可能对自己的认知只剩下“倒霉透了”,一时半会儿估计还想不到要自杀。当然,光着身子自杀总有些不太雅观,毕竟这世界上应该没几个人希望自己死了之后还要光着身子被后人瞻仰,可能还要接受一番品头论足,比如,“嘿,你看那家伙的活儿真是小得可怜——”他绝对会羞愧地跳起来,但是冥神也可能不想让他这么轻易就回来,谁知道呢。这件事到底还是斯科特看得更通透些,他对我说那绝对不可能,因为他们没法子渡过冥河回来。没有摆渡人,没有漂浮在上面的船,他们会沉入水底,再也爬不上来。这么说的话,凡人对亡灵的品头论足他们也听不到,话语找不到摆渡人也会沉入水底。

  那他只剩下两种选择,一种是去跳海,另一种是立刻飞奔到自己最近的朋友家借几件衣服,再去找警察说明情况,重新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感慨几番,出门找工作。只要选择这一步,那就绝对已经把自杀的念头抛之脑后一点也不剩了吧。

  而我还认识另一个人,母亲是个妓女父亲是个酗酒成性的赌徒,至少他现在是这样的,人们总是喜欢用人的后半生来为其做定位,于是他就只是一个赌徒而已,管他以前是音乐家还是诗人还是画家,那都没差。可他曾经是个诗人。诗人大都穷困潦倒。但是呢?“曾经是就足够了——”他会一边擤着鼻子一边这么含糊地说,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自己在说些什么,他一直醉醺醺的,脑子早就被酒精麻痹了,一直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里。我曾经也不相信他的话,直到有一天,他对着在地下室翻出来的破破烂烂还被油渍污染过的诗集露出了相当复杂的表情,那感觉似乎就是怀念与痛惜与无奈混合起来一样。

  无论是谁都年轻过,直到发现梦想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而那个人的母亲很早就弃他而去,没错,就像很多三流小说蹩脚的桥段那样,没谁能强迫她负起责任,毕竟她只是个妓女,罪魁祸首也并不家财万贯,其实就连她为什么会选择把孩子生下来简直就是个无解的问题。而在那个人的幼年他在周围的人们口中得到的对自己母亲的认知就是一个单纯的人们没有心思去注意的婊子,只有隔壁断了一条腿养了很多猫的奥莱恩太太叹了口气之后对他说,他的母亲其实是个很温柔的美人。“命运啊,”她悲伤地说,“不会因为你长得漂亮就放过你。”

  这次我可不是杜撰。

  在某些时刻,人是看不见光明的,就比如你在潮湿的空气里得了肺病,却只能在潮湿的空气里等死。我从来就不愿意回家去,因为时不时就会有人来上门讨赌债,他们一边嚷嚷着什么一边揍我的父亲,就好像揍他他就会从嘴里吐出金币来似的。久而久之连高利贷都不肯给他钱了,因为他们意识到他真的一贫如洗,揍死他也一点油水都捞不回来,更不会有人愿意要恐怕早就病变烂掉的器官。他就像是烂泥,最后对我说了一句还算有用的话,“你不要走我的老路”。

  我没有反问他,那他想让我走什么路?

  也许我赶上的是还算幸运的一个年代,如果我出生在大饥荒时期可能都活不下来。我父亲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因为在看他被殴打的时候他在祷告,吸着鼻涕抽抽噎噎地。我对那感到厌烦,因为他叫我祷告,“愿主赐予我们一天的粮食——”我觉得我足够虔诚了,结果那一天我还是饿着的。我饿着肚子和一群讨厌鬼打架,没法赢,我也没被打得多惨,我把其中一个推进水塘了。那些自高自大的牧师们也让我祷告,但是完全没用,上帝也只怜悯富人,我们都只是蚂蚁而已。如果那玩意儿有用,整个爱尔兰岛都是虔诚的信徒,他们还都卯足了劲儿往外跑。没人怜悯这个岛。

  十五岁那年我偷偷溜上了从科克开往美国的船,作为一名偷渡客,和许许多多的偷渡客一起躲在最下层的货物中间,周围全都是浑浊的空气,汗味,尿骚味,吵闹的声音不绝于耳,我扯着嗓子和与我一起来的肖恩对骂,最后警告他他还欠我一条命,因为当时我坚信要是没了我他绝对早就被打死了。那个时候我还并不知道美国到底是个怎样的地方,只知道所有人都拼了命地往那儿逃,好像到了那儿就能得到面包,和干燥温暖的空气,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我差点把父亲留下来的那个装满各种各样的书的箱子也带走,最后发现那简直是个不可能的任务,只好交给奥莱恩太太保管。

  她带着那副悲伤的表情拥抱了我,我则由衷地感谢她教我识字,以及很多东西。她可能曾经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不过谁在乎呢。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比她高很多,像是什么植物在拔节,裤子短了一英寸。“祝你好运。”她这么说,执意跛着脚送我去码头。当然我没有用尖刻的话语反驳她,科克有这么多的人,谁真正让幸运女神正眼瞧过?“如果可以的话我就会回来看你。”而最后我只是这样说,“再见,妈妈。”于是我发誓,那个瞬间她的眼睛里涌出了眼泪。

  我就是在这艘船上认识斯科特的,一个来自苏格兰高地的大嗓门儿,比我年长三岁,似乎有很严重的烟瘾,劣质烟一包接着一包抽个没完,自从他上来之后整艘船似乎都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烟草味。他递给我一支烟的时候我其实还不会抽那东西,吸了一口就被呛个半死。“操,这什么玩意儿,”我一边咳嗽着一边抹掉脸上的眼泪,“简直比直接灌酒精还他妈难受。”

  “烟比酒容易搞。”他回答,于是我又狠狠地吸了口烟。这一次倒是舒服多了,我们两个靠在木箱子上一句话也不说,最后我掐灭了烟头咧了咧嘴。“你从哪儿来?”

  “说了你能知道?”他也冲着我咧咧嘴笑了,“洛克菲尔德,鸟不拉屎的小地方。”

  “啊。”我喃喃地说,“至少我记住了。”

  “我妈一个星期前刚死,后来听说有艘船能去美国,我就上来了。”他懒洋洋地靠在箱子上抬头去看船舱都是污迹的天花板,“所有人都把美利坚描述成一个好地方,好像那儿遍地黄金,去了就能捡到钱似的。虽然不相信不过去碰碰运气也好,总比在家等死强。”

  “我不管那么多,我只想活下去就好。”

  船在浪尖上颠簸,我一边抓着周围的东西保持平衡一边想着科克连绵的阴雨,这也潮湿那也潮湿,让人的头隐隐作痛,水汽会侵入人的肺里,整一年都被咳嗽声包围着。我对着印象里的那个方向比了一个告别的手势,心想最好再也不相见,一辈子我都不会再次踏上那个绝望的岛屿。或许很久以后有人会怀念我,他看来会说,‘啊,想起了当初和我打过架的那个人,他叫帕特,帕特里克……什么来着?’对他不重要,对我也是无关紧要了。我在心里想象着大陆特有的阳光和温暖干燥的空气,闭上眼睛希望自己能得到一个好觉。

02.

  我找不到理由去爱我的家乡,毕竟它也没有任何地方值得人去投入感情,费城的贫民区挤了一窝蜂的爱尔兰人,尽管看起来生活条件和原来并没多大区别,但是一个颓败的街区和一个颓败的国家,那感觉当然差得远,“至少你能看见”。我没去过都柏林,但也不能差得太远,酒鬼,赌徒,趾高气昂的英格兰人,我们曾经对一个那样的人扔过石头,很幸运地没被逮住过。我甚至恼怒于我的名字,帕特里克·奥康内尔,一个典型的爱尔兰乡下穷鬼的名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签下自己的名字时都会略去自己的姓氏。“大西洋边的那块绿宝石,你给了她什么?”可那块绿宝石又给我留下了什么?

  有个孩子在路上就死了,他的母亲在船舱里嚎啕大哭,其他人则是反常的一片静寂,有人还在捏着十字架念着祷词,尽管不会有人回应他。宗教是人在麻木的时候自欺欺人的产物,或许那样会使心里好过点,但实际上毫无用处。还有人发了高烧,神志不清地嘟囔着什么,有可能刚刚踏上那块传说中的土地之后不久就要死掉了。船一直在前进着,浑浊的船舱里日夜不辨,直到不知多久之后船身发出一声轻微的撞击。我本来在迷迷糊糊地打盹,条件反射地一下子跳起来,脑袋撞到了顶部的板子。

  “到了?”

  我声音嘶哑地问斯科特,他摇摇头又点点头。人们有些骚动,他又递给我一根烟,鬼知道他哪来这么多,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在上船之前抢劫了当地的烟厂。烟味终于让我彻底清醒了,人们开始往外涌,我则踹了旁边的木箱子一脚。“别了。”我笑着说,“祝我一辈子都回不到所谓的安全停泊之港[1],我对它深恶痛绝。”

  阳光让人眩晕,踏上码头的时候我眼前一黑,大地都在摇晃似的,费了些力气才忍住没能吐出来。就像后来我回想的时候感觉到的那样,那个时候的我或许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我父亲,还没有意识到梦想会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或者说明明意识到了但是根本不想去相信。“嘿,我们接下来去干什么?”我转过头去问斯科特,他挑了挑自己的浓眉,夸张地耸了耸肩。“难道不应该去捡钱?”他揶揄道,那种口气就好像“我们今天晚上可以去那家高级餐厅吃饭”一样。实际上我很快就意识到,我不过由一个爱尔兰贫民变成一个美国贫民[2];或许有区别或许没有区别,不过谁在乎呢。

  “嘿,帕特。”有人一把拍上了我的肩膀,我叼着烟卷回过头去,斯科特抬起下巴朝酒吧另一端示意。“艾黎莎说该开始了。”

  “操,她到现在都没把啤酒给我上来,”我吐掉烟头尽可能地表达我的不满,“我在这儿待了两年多,她就不能免费让我喝点什么?”

  我站在话筒前面的时候还在想这件事,酒吧的女老板在下面托着下巴看我,我旁边依旧是斯科特和他的低音吉他[3],他给它起名叫Ulrica,告诉我它的意思叫狼的统治者。说实在的这名字很贴切,给人的感觉沉郁而富有侵略性,而我把麦克风压下来的时候瞥见他在灯光下新绿色的眼睛。费城当地的报纸给我们贴上了凯尔特的标签,他们用的形容是“凯尔特民族特有的悲伤与忧郁”,我们两个都对它不置可否,那是单调的,枯燥乏味的解读,更何况那不是我的本职工作。斯科特的吉他技巧相当棒,更多的时候我会坐在迷幻药一样的灯光下面听着他的吉他画画,燃烧着的教堂尖顶,它看起来是这样的,或者是流着血的十字架,它们都差不多。

  实际上我在科克学过画画,那也是个落魄的旅行者,背着巨大的画板,随便找了个没人住的地方住下了,我和肖恩曾经因为好奇跑过去看,反正我们两个都没人管。于是那个人就开始教我使用调色盘,随便在画布上涂上两笔,花花绿绿的也不知道什么东西。最后他是得痨病死的,在科克这种病一般会越来越重,而一直到他死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从哪儿来,为什么要来科克。我只知道画画的简直比诗人更加穷困潦倒,多少人是死后才有了名气,多少人死之后也一样籍籍无名。

  艾黎莎把一瓶基尼斯放在我旁边的桌子上,自己也坐了下来。她全名叫伊丽莎白·海德薇莉,是这家酒吧的女老板,一个长得相当漂亮的匈牙利姑娘,散着棕色的长卷发,不知为什么会让人想起猎豹。“啊,Sissi。”我学着她的口音拿腔拿调地这么叫她,“我们都认识两年了,你就不能免费请我喝点什么?”

  “你在我这儿白吃白喝的还少吗?”她扬起了秀气的眉毛,眯起的金绿色眼睛像极了猫眼石。我要承认我对色彩并不敏感,到现在也画不好渐变色,当然我也基本上用不到渐变色,科克的天空当然不是每时每刻都阴沉沉的,但是它给我的印象只剩下了一片灰色,直接导致我每次画天空就跟颜料洒在上面了似的。“那难道不是合理的报酬?”我回答她,她耸耸肩扯过我手里那张乱七八糟的纸。“你会被分尸的。”她笑着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像在挑衅一样看着我,“据我所知,无论到哪儿,都没有多少爱尔兰人敢对天主教这么大不敬。”

  “对,绵羊们只会咩咩叫。”我摊开手,回答有些尖刻,“他们走到哪儿就把教堂建到哪儿,就好像那才是他们的家一样——可笑极了。绵羊们也喜欢抱成一团,而且好像只有天主教能让他们空前团结地抱成一团。问题是,神没有怜悯任何人,所以与其只能咩咩叫,我还不如当只山羊,草都可以连根吃掉。”

  “上帝啊,”她故意大声说,“你是无神论者吗?”

  “耶稣啊,”我也大声告诉她,“你觉得我现在有闲心去思考他到底在不在这个无聊问题吗?”

  她咯咯地笑了,这时候斯科特一曲终了丢下他亲爱的尤利卡朝我们走过来,我递给他酒杯的同时他递给我一根烟,操,在这样下去我肯定要被烟草呛死不可。“我真心诅咒那该死的禁酒令,”我有些忧郁地看着他,“我现在想起靠杰克[4]过活的那一周就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痛苦极了。”

  “得了吧,”他冲我撇了撇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朝克莱尔要了二十多张处方去换威士忌。况且艾黎莎的啤酒什么时候少了你的?”

  “就算艾黎莎有很稳定的渠道,价格也令人火大。”我点燃嘴里的烟卷,“哦,我诅咒,我不相信投赞成票的人都滴酒不沾,不信你问艾黎莎,她那天亲眼看见一个议员进来要了一瓶果酒。”

  “果酒?”斯科特轻声说,“他怎么没和妈咪一起来?”

  我们三个全笑了,他甚至笑得从椅子上折了下去。

  我在燃烧着的教堂尖顶的那幅画的右下角随便签上了我的名字,PatrickO’Connell,完全没有省略,然后贴在了巷子里最显眼的地方。让我失望的是,一直没人来找我打架,最后它被雨水冲得干干净净。

03.

  1917年到1922年,我和斯科特认识了五年,和艾黎莎也有两年的交情。其实我认识艾黎莎就是因为那该死的禁酒令,最后找到了她开的这家地下酒吧。也正是因为她斯科特终于找到了一份稳定工作,而有时候我也会上去唱几首歌。在这之前我和斯科特几乎什么都干过,搬运码头的木头,帮黑手党讨高利贷,抢劫这事儿也一样干过,第一票干掉的是个英格兰贵妇,别问我怎么知道那妞儿是英格兰人。但是我们也只干了两票就收手了,毕竟我们两个还真是受不了负罪感这东西,顺便一提,两个都是英格兰人。他们很容易被分辨出来。

  “愿主保佑你。”我一边翻着那女人的皮夹一边用嘲讽的口气说,“哦,愿主宽恕你的罪过。女士,愿主让你的灵魂安息,阿门。”

  “闭嘴,”斯科特摸遍了浑身上下都没找到火柴,那让他格外焦躁,“快点过来,帮我把她推下去,被人看见我们就完了。”

  我把皮夹里面所有钞票全拿出来塞到口袋里,随手把它扔进德拉瓦河,然后抬起那女人的脚和斯科特一起也把她丢了下去,看着她摔进德拉瓦的河水里。后半夜两点多的时候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就算有的时候谁会经过也不过是刚从哪个酒吧里出来的醉汉,喝得摇摇晃晃就差直接倒地上了。“阿门。”我按照新教的方法画了个十字,“愿你的主怜悯于你;如果他真的爱世人的话,他就应该明白不让我们两个饿死的重要性。”

  “现在哪里有火柴卖?”斯科特没理会我的话,他一心想解决他的烟瘾。

  “操,你个死烟鬼,”我说,“不抽会死?”

  “去你妈的死酒鬼,”他反唇相讥,“不喝会死?”

  他差点去钻木取火。

  帮黑手党讨高利贷是个体力活,简单来讲就是找到那些不可救药的赌鬼,揍他们一顿,强迫他们交出钱,交不出直接打死都不为过。说实在的这活儿让我恶心,每个赌鬼都像极了我的父亲,被打得哀嚎着痛哭流涕,我当时就躲在一边看着,也不会祈祷,心想着走吧,快点走吧——而那时我一边挥着拳头一边想象这个人是不是也有孩子在家里,或者在一旁,躲起来看着我们。于是我最后也不干了,下决心和那群人断绝联系,然后自己被打个半死。我想他们没真的想要我的命,要不然直接拿把枪轰了我脑袋就万事大吉,而不是派一群营养不良的西西里混蛋带着刀子把我堵进巷子里。我至今也感觉自豪,我赤手空拳地撂倒了好几个,最后被捅了几刀,像丢大件垃圾一样扔在了垃圾堆。

  我逃不开科克连绵的阴雨,它似乎渗透进了人的灵魂,让我无论干着什么都受着它的影响,告诉我我无论跑多远,无论多么厌恶我的故乡,无论我多么试图融入美利坚的奇妙氛围,我还是个科克人,我骨子里也是个科克人,就像日后他们给我贴的标签,尽管单调但是也是正确的。有些东西在骨子里永远无法被同化。

  斯科特成功地在我身上的血流干净之前找到了我,他像个清洁工把我这个大件垃圾拎起来再扔进医院去。我模模糊糊地撑着眼皮看着他,说的第一句话好像是“妈的你太慢了”,第二句是“原来我还活着啊”。其实当时脑子里在放回马灯,比如我们在那个浑浊的船舱里还对美利坚充满孩子气的向往,大西洋对面的黄金海岸,它听起来的确不错,也只是听起来而已。我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而第一次感觉到后悔是在看到账单之后。出院之后我就像疯了似的,买了颜料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开始画画。

  我想我开始走我父亲的老路,画画的比诗人更加穷困潦倒。我想象过我父亲年轻时候是什么样的,他可能比我更意气风发,认为自己一肚子的才华绝对有一天会被发掘,然后出人头地,参加上流聚会,无人不尊敬他,一直到最后一根稻草压灭了他所有斗志。或许有一天我也会变成和他一样的酒鬼赌徒,最终我会死在追债人的拳头下,回想起自己的一生也不知道会不会后悔,我该怎么做,我该如何做,如果我当时不这么干是不是就能活得更好点儿,我都可以想象那些千篇一律的说辞,但是我现在依旧义无反顾——说得好听,总结起来其实就是要是没了艾黎莎,我早就饿死了。

  认识了艾黎莎之后我才知道斯科特会弹吉他,而且棒极了。他的尤利卡就是艾黎莎送给他的,那是个好伙计。于是我就习惯于坐在吧台前面靠着硬木头试图画出变幻莫测的灯光,或者她在灯光下面发亮的卷发,偶尔去唱首歌,惊讶地发现一段时间后居然也算小有名气。但是画画不会给我带来面包,因为在一般人的眼里它和废纸无异,我也乐得浪费纸张。而那天我像平常一样往杯子里倒基尼斯,艾黎莎拿着一张报纸走进来铺在我眼前。

  “嘿。”她说,“爱尔兰独立了。”

  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发誓,我手一抖把半杯基尼斯泼到了她标致的脸上,事后被她揍了一顿。

  

  科克的雨下到了费城。

  

  我皱着眉回想科克是什么模样,惊讶地发现过了五年我居然还对它的每一个街区了如指掌,还记得让我第一次尝到酒精味道的离我家不远的小酒吧,我那懦弱的父亲和我尊敬的奥莱恩太太,教堂里趾高气昂的牧师。五年过去所有的东西都未模糊分毫,而我居然开始怀念那儿的阴雨,其实很难吃的黑布丁,甚至满街的痨病鬼,我完全没有夸张,那几乎是死神给人打下的印记了。我发誓过我再也不会回去,结果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看见了锁链一样的纽带。在她说话之前我难得认真一点地在画布上涂了一个勇士砍掉别人脑袋的场景,于是我继续完成那幅画,最后把它给了艾黎莎。

  “WOW,”她用修长的手指托住下巴,“它会让我想起战场。战士们的血一同流进索姆河――我跟你说过吗?我男朋友在大战里死的。五年前。”

  “我想你没说过。”我很诚恳地回答,“本来我还在疑惑你为什么不找个男人。”

  “只有他会一直叫我茜茜。”她平静地继续说,“哦,见鬼,从他之后我居然没见过能让我爱上的第二个男人。”

  “Jesus,”我假装非常惊讶地看着她,“我还一直以为你喜欢斯科特!”

  她狡黠地笑了,眼睛灼灼发亮。我朝斯科特吹了声口哨,告诉他他的尤利卡真是可爱极了。

  实际上我们依旧是落魄的,而我们也不能永远这样下去。艾黎莎把我那幅画贴在了她酒吧里最显眼的地方,我一边划着火柴一边看她张贴那幅画,灯光下面它的色彩都快糊成一团,如果我说那是正在斩杀狮子的赫拉克勒斯说不定也有人信,而且说他正在斩杀的是狮子也比砍掉人的头容易接受多了,其实根本没什么区别。斯科特弄来的劣质烟草依旧呛得人喉咙发疼,就像吞下去的酒精在灼烧。我开始思考很多事,比如我究竟爱不爱散发着颓败气味的几乎不可救药的科克,后来我悲哀地发现最开始我之所以想活下去――和那些如同行尸走肉的人一起,甚至仰赖于他人之死――是因为天主教禁止自杀行为。

  

  “你在为谁守灵?”

04.

  自从我来到费城之后打了不少架,真的是不少架,只输了两场。这是一个相当辉煌的战绩,而且这两场都是因为被一群人围攻导致的。“你必终生劳苦,才能从地里得食”,我比他们都虔诚多了,我严格遵守这条规约,辛辛苦苦地打倒所有人之后再把他们身上的钱搜刮一空,这一点就连至高无上的创世神也肯定会赞同。“你自以为。”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们不那么狂妄地想教训我一顿,不对着我大喊“滚回去米克人”的话,我也无意了解这个世界的残酷法则,只是难能可贵的是,每次他们堵我都能瞄准我落单的时候,比如我带着处方去换威士忌,正大光明地。

  最后我又重新画了幅画,先是在画布上重新画了燃烧的教堂尖顶,在尖顶上又画了和它重叠的耶和华的脸,当然我认为是耶和华的脸,一般人不一定这么想,因为它是扭曲的。我在右下角无比认真地签了自己的名字,这次直接贴到了离我们最近的那座天主教堂的门口。这次我的确是激起了所有人的怒气,在死巷子里还嘲笑他们那个头儿的头发真他妈像稻草。他们开始指责我是西不列颠人[5],那让人感到好笑极了,上帝啊――“你们是爱尔兰人,还是罗马教皇的人?”我讥笑着,“得了吧,说不定你们还不如我更爱那个地方――那个颓败的,令人厌恶的,看不到希望的地方,你们可能还不比我更爱它!”

  我成功地进一步激怒了他们。

  当时我已经连续发烧一个多星期,这样打起架来真是舒服极了,不仅仅是因为感觉不到疼痛。我像是能感觉到自己在飞,在厚重的积雨云上行走一样,时间疯狂地回溯,八年前我饿着肚子在科克的街道冒着大雨奔跑,踩在水洼里,啪哒啪哒的。雨水让我没办法看清东西,家里又漏风也挡不住雨水,其实我可以到教堂去但是我不想祷告,我的父亲已经用他的现状告诫了我那纯粹是浪费时间。我不想和他一样。然后我看见那个画画的就在简陋的雨棚里拿着他的画笔,脊背弓得变形,咳嗽着,被大雨的声音盖过。我凑上前去看,头发流下来的水把颜料都冲出一道道痕迹他也不介意。他在画雨水,科克司空见惯的、令人厌烦的雨水,一边咳嗽一边画着。

  后来奥莱恩太太撑着雨伞跛着脚出来找我,她把我拽回去强迫我换上一件干净的衣服,给我数落了一通,并且让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出去乱跑。而我盯着外面,想着他没完成的那幅画。“我爸也不管我,”我乜着眼睛去看角落里乱七八糟的书,她非常细心地把它们用布遮了起来。

  上帝,绝对就是那场雨。

  费城也下了雨,我已经有好长时间和疾病绝缘了这次居然中了招,而我小时候在不知道肺痨是怎么传播的时候和那个人待了那么久都没被传染上一丝一毫。我开始发低烧,谁也没告诉,酒精能让我好过很多,烟草也是。艾黎莎好像看出了点儿异样,但是她只是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耸耸肩又摇摇头,她也没再继续问下去。

  斯科特也算是出了名,看来我一直都小看了艾黎莎的影响力,就像有很多人问过她我那幅画画的究竟是什么,她根据我的授意只是回答“那是赫拉克勒斯在砍掉狮子的头”而已,询问的人也就无趣地离开了。而那天有个报社的记者对斯科特表现了超乎寻常的兴趣,最后干脆请求能不能来个采访。当时我坐在吧台后面侧躺着胡乱涂色,脑子不清楚的时候看见的无论什么颜色都瑰丽异常,黑色的鬼魂,紫色的亡灵,蓝绿色的蛇,金色的审判者,他妈的简直棒极了,然后我就听见了记者的邀请,一口威士忌喷了出来。啊,散着琥珀色光芒的。阿门。然后我发现我似乎把记者吓了一跳,他好像没意识到这儿还有人。

  “凯尔特,”我笑着指了指斯科特,“哦哦哦,他是勇士。”

  “我是芬尼亚。”

  报道不过是老生常谈,无聊的美国人只是想找些有点意思的新奇东西来打发时间,他们根本什么都不懂。我面前摊着那份报纸,眼前是重影而我居然还能看清楚写的是什么,我一边笑着一边大声朗读,“哦,‘有一种独特的凯尔特民族的忧伤……一直以来他们被殖民被欺压,颠沛流离,于是艺术里永远带着那种悲怆的气息……’WOW,我以前都不知道!艾黎莎,再给我一瓶威士忌。”

  “我听说你们两个认识我之前曾经去医院偷过酒精。”她答非所问,看着我把报纸撇到一边又拿起画笔,“你们两个真是令人发笑。”

  “医生们的处方对我来说才不够――”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在画纸上涂上红色,燃烧的夕阳一样的火红色,“禁酒令,去他妈的禁酒令。我让他去搞定护士小姐,我跑去拿的一堆瓶瓶罐罐。对了,斯科特,我一直忘了问你,你到底是怎么搞定那娘们儿的?”

  “呸,”他故作恼怒地看着我们,“别提了,那妞儿要脸没脸要身材没身材,你还让我怎么搞定?”

  我哈哈大笑,继续涂着火红色,把每一个纹理的脉络都涂满。“你知道吗,艾黎莎?”我把还没干掉的纸塞到她鼻子底下,“这就是真正的灵魂!棒极了,不是吗?嘿,别误会,我可不是共产主义者――”

  就算是以一敌百我也不可能让人单方面殴打。我觉得我踩碎了一个人的下巴,打破了一个小个子的鼻梁,掀翻了一个黑头发的,最后还补上一脚。他们揍到我身上的拳头一点用处没有,至少我感觉不到疼痛,还故意高声嘲笑他们。他们充斥了整个科克,到处都是,不可救药的,在教堂里面正襟危坐的奴隶们,他们是宗教的奴隶,他们本来可以逃脱这种命运,但是他们还是奴隶[6]――死气沉沉的,比山坡上的绵羊还让人悲哀。不是长不出角来,是他们本来就不想长出角。除了祈祷之外他们什么都不会。像我那个被人殴打却只会哭泣着祈祷的父亲,他从来没有改变分毫。

  如果不是斯科特和艾黎莎赶过来我会不会像很多人一样被打死?总之艾黎莎真是太帅了,我之前还不知道她那么能打架,她一高跟鞋就砸中了稻草头的太阳穴。我都怀疑我和斯科特是不是产生了某种心灵感应,这两次他都是在我快撑不住的时候出现,我都想着要不要哪一天和他打一场架,那一定畅快极了。艾黎莎曾经对我说过,她说我最好怜悯我自己。她另一高跟鞋又砸中了不知道是谁的下巴,赤着脚穿着那身裙子又踹翻了一个,然后朝我走过来。

  “你这家伙,”她把我拽起来,“不给自己惹麻烦会死吗?”

  我朝她笑着,然后扭过头去看斯科特,他在口袋里摸出一个烟盒扔给我。我盯着那烟盒看了一会儿,最后耸耸肩。“我爱她。”我对斯科特说。

  “谁?”

  “罗萨琳。”我故意换上叹息一样的口气,“褐色的罗萨琳[7]。”

  “啊。”他漫不经心地回答,“那肯定是个美人。”

  “的确是个美人――”我喃喃着,停顿了几秒。“我想回科克了。”

05.

  一个痨病鬼。

  我凑够了船票钱,在下等舱里度过了回到科克的那段旅程。那并不算是旅程,我发烧得更严重了,一直在不停咳嗽着,说不定我在哪里也感染了结核病毒,看啊,我现在也是一个痨病鬼。我想起那个画画的,觉得不是一般的好笑,难不成画画的最后都变成了这模样?

  人在生命最开始的那段时间里永远意气风发,永远认为远方有更棒的东西,于是就收拾行装踏上征程,认为自己天不怕地不怕,认为自己才华横溢卓尔不群,直到最后才发现实际上最怀念的仍然是自己的家乡,无论它有多么颓败混乱令人不齿。费城有阳光,但是那不是我的东西。我闭着眼睛就能听见雨声,有的时候淅淅沥沥的,有的时候则是滂沱的,蔓延着潮湿的水汽,它们从皮肤那儿蔓延到血管里。

  我只带了我的画具,在码头上站了五分钟,想起当年自己离开这里的模样,感觉简直无比讽刺。我拎着它沿着记忆中的路线走回去,模糊地感觉到那和我印象中的科克有了微妙的不同,或许是气质,还是什么。我一路走到自己五年未归的家,路上看见了许多打闹的小孩子,看了我一眼继续向前奔跑。最后我站在自己家门前,深吸了一口气犹豫片刻,然后推开它――我们从来没有锁门的习惯,因为没什么可以偷的东西――一眼就看见了我的父亲,他坐在那儿,眼窝深陷,头发花白,看起来完全是个行将就木的人,或者说已经是个死人了。几秒钟之后他才机械地扭过头,麻木地看着我。他的嘴唇在哆嗦。我们对视着,最后他的眼泪流了下来。

  我却只想笑。那是我们共同的悲剧。

  几天之后他也死了,我草草地料理了后事,向其他人打听才知道奥莱恩太太几个月前去世了。我去她简陋的坟墓前面逛了一圈,回来之后买了一打啤酒,然后病得更厉害,索性只缩在屋子里画我的画,红色,红色,还是红色。整张画纸都是火红色。有的时候想起那个画画的,说不定我只是步了他的后尘而已。没人肯踏进我的屋子,我想人们肯定都在说,这儿有个痨病鬼。直到有一天,我在画画的时候无意中侧过头,透过窗户看见有个小家伙正在注视着我,他的眼神明亮得很,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

  “别进来了。”我夸张地做着口型,“会传染的。你可以站在那儿看我画。”

  我即将死去了,那是一件相当美妙的事。幻视感实在太绮丽,像是变幻的霓虹灯,光线晕染在漆黑的夜幕里。斯科特给我留下的那包烟我很快就抽完了,可能因为屋子不通风,烟草味儿久久不散,一直在刺激着肺部呛得发疼。我在窗户上写,宗教是麻醉剂。多棒啊,可惜他们这次不敢来揍我了。

  大概过了快一个月,我好像隐约能看到即将熄灭的青白色火焰。我没办法继续调配颜料,只能看着我以前画过的东西发呆,心里后悔我为什么忘了再画一幅燃烧的教堂,我可以把它也贴在窗户上。总之就是这样。总之就是那么一天,我觉得我应该是在睡觉但是各种感官其实异常敏锐,所以听见开门声的瞬间就完全清醒了。我睁开眼睛看过去,斯科特站在我面前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最后还是我自己哑着嗓子打破了沉默。

  “操,快点。”我说,“给我一根烟,我他妈的要憋死了。”

  这次他没有理我,只是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拎起一把凳子走过来坐在我旁边。“艾黎莎想要来,我没让她过来。”他低声说,“你还真是厉害,把自己搞成这副模样,嗯――?”

  “别对我说教,求你了。”我戏谑一样地打断了他的话,“你至少要让我回顾我那失败而庸碌的一生的时候能笑出来吧。”

  他拿起我那几幅画。

  “我画的是红发恶魔。”我继续用那种戏谑的腔调打趣,“收好吧,说不定能拍卖个好价钱,艺术家都是死之后才出名的。”

  “死之后?”他握住了我的右手,我怀疑我的骨头是不是能硌得他在心里龇牙咧嘴,“啊啊,你可以写个回忆录。”

  “我的一生?”我咧开嘴冲他笑,“Patrick:A poor manwith PTB?”

  “Well,”他回答,“是Patriot:A rich man with PTM[8]。”

  我笑得连连咳嗽。我从未成功过,我的可以称为生命的只有短暂的五年时光,我浪费纸张画布和颜料画那些一文不值的画,很多人认为我是个西不列颠人,因为我从没有说过关于我家乡的任何一句赞美之言,我只指责它的死板与麻木不仁,我只说它是个被宗教禁锢的城市。也许我正确的选择就是最终我还是回来了,也许连这个选择都是错误的。我什么都没能做到,我是一个失败的穷鬼,在一个角落里默默无闻地死去,没人记得我,没人知道我到底一直在想些什么。我是一个胜利的失败者,或者是完全失败的,这点无关紧要。

  “也许我还缺个守灵人。”我说。“不要在我的床头点上灯。”

  我感觉到他攥紧我的手低下头盯着我。

  这次我见到了满眼的新绿色。

  而与此同时鲜血汇成一条蜿蜒的河,最终流进爱尔兰海。

  

  End

[1] StatioBene Fida Carinis,’A safe harbour for ships’,安全停泊之港

[2] 出自丹尼尔·布尔斯廷的《美国人:民主历程》

[3] 低音吉他其实就是贝斯,那个时候还没被发明出来。所以纯属杜撰。

[4] 牙买加生姜,一种含有很高的酒精含量的偏方,禁酒时期被人广泛利用。

[5] west Briton,西不列颠人,指那些明明出生于爱尔兰本土却对英国无比崇拜的人。

[6] 暗指帕内尔之死。

[7] 《褐色的罗萨琳》,据说是当时的诗人摩根的一首著名的诗。用来指代爱尔兰。

[8] 一个玩笑而已。PTB是肺结核,PTM指的是patriotism,还有Patrick与patriot。作者的恶趣味。